中新網(wǎng)內蒙古新聞9月10日電(張可明 皇甫煜春 趙海燕)近日,五原公安局破獲6起非法獵捕野生蝎子和1起非法收購野生蝎子案,摧毀一條活躍于內蒙古與寧夏兩地非法獵捕、收購、運輸、販賣野生蝎子的產(chǎn)業(yè)鏈,抓獲犯罪嫌疑人11名,現(xiàn)場查扣60余斤(7萬余只)野生蝎子。
8月中旬,五原縣公安局環(huán)食藥偵查大隊獲得重要線索,有違法犯罪嫌疑人夜間上山,通過紫光燈照射等方式,大量捕捉野生蝎子并集中在一固定交易點進行售賣。獲得這一線索后,民輔警迅速展開對捕蝎、收購人員的研判、偵查工作。
經(jīng)過連續(xù)10余天摸排偵查,在掌握基本情況和理清案件脈絡后,按照“打源頭、端窩點、摧網(wǎng)絡、斷鏈條、追流向”的偵辦要求,從收購“末端”入手,循線深挖、追根溯源,于9月3日,在一自建民房內抓獲正在非法售賣野生蝎子嫌疑人池某夫妻2人,非法收購野生蝎子李某1人;9月4日民警順線抓獲非法販賣野生蝎子4人;同時,輾轉到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銀川市開展偵查工作,成功抓獲非法收購野生蝎子犯罪嫌疑人3人。
經(jīng)訊問,犯罪嫌疑人池某等人長期晝伏夜出,在烏拉特中旗陰山山脈上大量捕捉野生蝎子,以每公斤750元左右的價格販賣給收購野生蝎子的李某;李某將收購的野生蝎子運輸?shù)綄幭幕刈遄灾螀^(qū)銀川市以每公斤800元左右的價格販賣給馬某某;馬某某以每公斤1000元左右的價格販賣給馬某、羅某等人;馬某、羅某等人將野生蝎子育肥后向全國藥材交易市場進行銷售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強制措施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經(jīng)鑒定,涉案的野生蝎子為蒙古正鉗蝎,已于2023年6月,被國家納入《有重要生態(tài)、科學、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》,屬于“三有”保護動物,不得獵捕、食用、運輸和交易。
9月5日,在充分考察放生環(huán)境后,警方將7萬余只野生蒙古正鉗蝎全部放歸大自然。(完)